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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税研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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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实务】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对策
更新时间:2018-06-05 16:53:00点击次数:4382次字号:T|T


近年来,为缩小城乡差距,消除二元经济结构,国家多次出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,安排了大量财政涉农专项资金,以扶持“三农”发展,取得了突出成效。但从近些年的审计情况看,涉农资金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,影响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效益,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。

涉农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


(一)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


涉农资金拨付不及时,存在滞留、闲置的问题。部分涉农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,方案不科学,项目难以实施,形成资金闲置;资金拨付程序复杂,个别有二次分配权的部门,对手续要求较多,用款单位难以快速申请资金拨付,形成资金闲置;由于审批手续复杂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进展缓慢,造成资金闲置;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未收回安排使用,造成资金闲置;针对某些专项资金,基层部门未按计划或安排开展相关工作,造成资金闲置。资金长期滞留、闲置,不但使资金使用效益得不到体现,还严重制约了资金紧缺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

部分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,存在挤占、挪用的问题。挪用涉农资金用于非涉农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;在涉农资金中列支单位招待费、培训费、油费等,挤占专项资金弥补行政经费不足;以员工在与涉农项目有关的工作中加班、值班为由,在涉农资金中列支职工补贴。


部分涉农资金把关不严,存在骗取、套取的问题。通过虚报、重复申报项目,伪造项目投资,套取涉农资金;通过虚报粮食种植面积,套取农业三项补贴等涉农资金;通过虚列事项套取会议费、培训费等,使涉农资金流入少数人或企业的腰包;通过虚列工程款套取涉农资金,形成单位的“小金库”。


部分涉农资金分配不科学,存在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。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重点不突出,存在“小、散、多”的现象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量很大,但落实到单个项目或个人身上比较少,如扶贫到户资金,每人3000到5000元,无法支撑贫困户开展养殖等产业;同时,孤立的项目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和持久效益,变成给农户的一次性补贴,或项目失败形成损失,无法长期助力农村经济发展。


涉农资金分布零散,监管难度大,涉农资金对村、户的补贴较多,县直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,乡镇未充分发挥作用,致使出现村干部微腐败问题。如有的村假借委托建筑公司“打井”等名义申请扶贫资金,由建筑公司扣除税点后转到村支书个人账户;有的村干部违规为自己和亲友申领扶贫到户资金,致使真正的贫困户无法享受到资金扶持和政策红利。


(二)涉农资金项目存在的问题


部分涉农资金项目实施不规范,存在重复申报、虚报工程量的问题。涉农资金种类繁多,部分项目在支持范围、建设内容上存在重复和交叉,容易造成一个项目分解为多个项目进行多头申报、重复申报的问题。有的项目隐蔽工程量较多,人为监管难度较大,容易产生虚报工程量骗取资金的问题。


部分涉农资金项目前期调研或后期维护不足,造成财政投资的损失浪费。项目前期未对项目实施的自然条件、农户需求等做充分调研,致使实施的项目或采购的设备不切实际,被农户拆除或改造,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。部分涉农资金项目存在重实施、重验收,忽视后期维护的问题,资产交接后,设施、设备的后续运营情况无人问津,造成资产设备丢失或损毁,造成财政资金损失。


(三)涉农资金统筹盘活方面存在的问题


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难度大,很多资金处于数字盘活状态。各地在资金统筹绝对数额上都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,但实际却有部分资金统筹前后使用单位与资金用途均未改变,资金统筹流于形式。个别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统筹任务,将刚刚下拨的资金,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金列入统筹范围,从财政层面将资金收回、统筹,再拨回原项目,造成资金时间成本的浪费。

问题成因分析


资金申请、下达的时间,申报条件设置不够合理。一是申报条件公布时间晚,很多企业得知消息时已错过了报名时间,或得知消息后无法在短时间内准备足够的申报资料。二是申报条件设置不科学,造成企业无法享受补助或简单造假就能套取资金。三是资金下达时间晚,很多资金是在年底下达,因编制实施方案、招投标程序等原因,项目到次年下半年或年底才能开始实施,导致项目因处在农作物生长期或天气原因无法施工,造成工程进度慢、资金绩效低。


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度不够。由于涉农资金分配透明度不高,加上缺少统一的规范,具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或部门有较大自由裁量权,容易产生违法违纪问题。有关部门对村级资金分配公示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管,仅凭村委会盖章的公示表便拨付资金,公示制度流于形式。


管理制度上存在缺失。一是管理部门多,且在信息资源上没有实现数据互联共享。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包括财政、扶贫、民政等多个部门,在资金申报过程中信息数据缺乏共享沟通,统筹协调难度大,无法及时发现重复申报、多头申报等问题。二是程序机制不科学。面对涉农资金项目多、涉及人员多、资金量大分散的情况,很多部门客观上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,于是将大部分的审核责任以文件形式由市下放到县,再下放到乡镇,无法做到有效审核,审核把关程序形同虚设。三是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。部分项目前期未对实施自然条件、资金情况、农户需求、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调研,实施的项目不切合农民及当地发展的实际需要,造成资金损失浪费。四是资金分配零星分散。财政涉农资金没有统一的统筹规划,在扶持领域和项目上,存在重复交叉补贴和支持覆盖盲区问题,无法集中有限的财力办成大事。同时,由于资金分配的零星分散,进一步加大了监管难度。五是项目验收流于形式。由于施工内容的隐蔽性、重复性,验收手段落后等因素的制约,目前部分涉农资金项目验收流于形式。六是项目后期维护不足。部分涉农资金项目资产交付到所在乡村后,主管部门便很少再关注,资产和设备存在改建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,造成损失浪费。


监管问责机制不健全。部分资金管理单位存在“重分配、轻管理”的观念,对于具体项目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。同时,有关部门对骗取、套取财政资金的惩处力度较弱,尚未构建完善的资金分配、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及问责机制。


财政涉农资金须通过统筹整合和集中使用,形成“多个渠道引水、一个龙头放水”的资金投入新格局,以便发挥最大效益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财政部门收到的资金文件一般不带项目统筹使用,而部门收到的文件一般是与某个具体项目相关的,有的还列入了年度考核项目,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统筹整合的程度。

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建议


完善财政涉农资金顶层设计。在顶层设计上,涉农资金应统一规划,避免在支持范围、领域、内容上重复交叉,实现应扶尽扶。同时在补助金额上,根据地方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,实现“少而精”,集中有限的财力推动项目进展。


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支持项目管理。构建完善的项目库,以便管理部门有效监管,同时从项目的规划、申报、招标、施工、验收到资金的使用,全程跟踪监管,规范项目管理。


规范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程序。一是健全资金投入前期论证制度,对项目实施地的自然环境、农户需求、资金承受程度等多项指标进行充分考察,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。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,以绩效为导向,突出支农重点,统筹安排,充分发挥支农资金的规模效益。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,专款专用,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,避免截留、挪用资金问题。四是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协调机制,在专项资金各环节明确划分责任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。


构建涉农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追究制度。树立绩效观念,把资金分配、投资结构、使用时间、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等作为考核内容,根据地方客观实际,合理设置评价指标,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考核评价。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,建立问责制度,对存在损失浪费、套取骗取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,规范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。


建立涉农资金监管数据平台,形成长效监管机制。运用大数据思维,以计算机分析技术为依托,搭建地方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数据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、农田水利项目数据、资金数据等为基础的监管分析平台,实现对资金项目的实时监控,由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、事中审计,形成长效监管机制。

(编辑:huarui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