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离职,企业给员工的离职补偿金,要不要并入企业社保基数,缴纳社保呢?
依据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》(劳社险中心函[2006]60号)第四条规定: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,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:(十)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、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。
所以员工离职,企业给员工的离职补偿金,不需要并入企业社保基数,不需要缴纳社保。